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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娜和孙洁是我在一个月里仅认识的两个中国学生,也是我的学姐。她们都是公派的交换生,只在B市读一年,然后回国拿毕业证书。我们都住在一栋有一百多年历史的灰色古楼里。听说那栋楼一直被Q大的学生称为“鬼屋”。外面很旧,隐在丛林里露出尖尖的屋顶,里面阴深深的,有种陈旧的气味。从第一天住进这“鬼屋”起,英国的阴冷抑郁在我心里就永远挥不去了。
陈娜是学法律的,她精明过人,口齿伶俐,善于交际。大家在一起总是她拿主意。孙洁却是完全相反的女生,她文静纤弱,什么事都闷在心里,谨慎小心,凡事都喜欢问问老师,问问他人,缺乏处理问题的决断和气魄。她和陈娜性格上的反差没有成为她们之间互补的纽带,却最终导致了她们关系的破裂。我刚去的时候,学校的老师把我介绍给她们,要她们多多关照我这个小妹。不过,中国人在国外向来都是不亲不热的,大家都不喜欢过分亲密。她们两人总是一起炒菜做饭,每周一起去买菜购物,再回来算帐。可是还没过多久问题就出现了。先是孙洁觉得陈娜的菜做的太辣、太油腻,陈娜又觉得她总是不帮手做饭太过分。每天都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怨声连连,不欢而散。同屋的鬼佬都觉得她们不可思议,因为她们两人每天似乎从中午到晚上都在厨房里折腾!庆幸的是我们的厨房大得可以作会议室。
陈娜是个开朗的大姐就,有的人第一眼看上去就是强烈的,充满感染力的。我还记得陈娜和我说的第一句话:“Doyouwanttogotopubtonight?”(你今晚想去酒吧吗?)她居然跟我讲英文,让我有点紧张失措。
我眼睛睁得大大的望着她,她那天穿了条花花的碎花长裙,很多褶皱。我说:“No,thanks.”
她还在笑笑地朝我眨眼,她的眼笑起来特别媚人,嘴角还有个小小的酒窝。“Whynot?Youshouldenjoyyourself!”(为什么不去呢?你应该好好享受生活)
她说完又是一阵爽朗的笑。留下我一个人坐在客厅,还在想那句话:Youshouldenjoyyourself!
直到多年后想起,我才体会到我们其实享受生活的方式很多,喝酒不得不算一种。
我和陈娜、孙洁三个中国女生一直住在“鬼屋”。陈娜在国内有个男朋友,后来说起来,还是我中学里历史老师的儿子呢。这个世界其实并不大。陈娜和孙洁闹翻后,每天都会带外国的朋友回来吃饭聊天开PARTY。她非常外向开放,像只美丽的花蝴蝶,在花丛里翩翩起舞。有时也有西班牙、法国的异性朋友来宿舍找她,她喜欢和他们一起聊天,去酒吧。孙洁最喜欢和我说起这些事,语气中还有点或多或少的酸味,似乎和陈娜约会是孙洁的男朋友。其实,孙洁在国内也有男朋友,可是我不理解的是,她从来不承认,而这并不是害羞的事。每天早上二楼的公用电话就发疯地响。我们都知道的,不用兴奋地冲过去抢,准是孙洁的男朋友打来的,两个人一说就是半小时,简直是比在国内“煲粥”还长。这情景总是让我想起小时候被问的一个IQ题:什么时候说话要收费?当然是打电话的时候,特别是这种国际长途!
开学后因为不想在住鬼屋,我搬了家,更是很少见到陈娜了。有天偶然碰到,她淡淡地说和S城的男朋友已分了手,正在办去西班牙的签证。我才知道她有了新男朋友,是西班牙人,叫JUAN,并且可能很快会结婚。我突然想起当初陈娜说起自己国内的男朋友时那一脸的幸福甜蜜,而今竟成了不堪回首的过去,只剩她曾洋溢着甜美和令人羡慕的笑脸,久久浮在我面前,不肯隐退。
陈娜说:“我和他分了。两个人天各一方,这些事都很难说的,你没有男朋友你不明白这种感受。还有,孙洁也和她男朋友分手了,你不知道吧?”我很惊讶“啊?”了一声,却又觉得没有什么可说。当初那么好的样子,天天打电话,爱得死去活来的,怎么会这样呢?是不是因为我们太年轻,太容易放弃?也许,就想陈娜说的那样,感情的事谁说得准?
上英文补习班是我每天的必修课。班上的同学都是世界各地的,他们说着各自独特的意大利英语、西班牙英语、日本英语……彼此之间常常会听不懂,比手划脚再配上丰富的面部表情,真有点像在打哑谜。
那段日子里,课堂是我的快乐天堂。
我的搭档是个头有二米二的西班牙男孩米高。米高长得浓眉大眼,总是有说不完的笑话。我和他在马路上做社会课题调查,总是让我觉得不自然,落差太大了。同学法籍的马里姑娘玛利亚最喜欢狂笑,而且她从不说自己是马里人,尽管她的肤色黑得像碳,她还是要一再说自己是法国人。我每次见到她都想起经典之作《修女也疯狂》,尤其是她脸上夸张的笑容和黑色的皮肤,每天都有笑不完的事情;还有可爱的日本女生池子,她戴着副眼镜,头发扎成两个小辫,说起话来点头哈腰,宛然一个日本小女子。我好喜欢她的样子,一张圆圆的娃娃脸,一个标准的小丸子接班人。
其实,人生是场奇妙的旅程,我们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碰上陪我们走一段的人,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停在哪里看风景。而我,一直在找个地方躲起来,变成美丽的肥皂泡升上天空,在地平线上消失。
我在英语补习中心认识了吉,我后来的英语老师。我听过一堂吉的课以后就决定不再去上老头Robert的课。Robert对此事却表现出极为不寻常的善解人意。
Robert只是说:“Dear,I’mfinewithyourchoice.YoushouldtellJfirst.”(我对你的选择没有异议,你应该要让吉知道。)
我本以为会被老头刁难一番,没想到他这么轻易就放走了我。“ThankyouRobert.Youaresokind.I’vetoldJ.Hesaidnoproblem.”(谢谢你,罗伯特,你真好。我已经告诉吉了,他说没问题。)
刚去吉的课堂,还真有点不习惯,吉说话很快,给人一种十分机智醒目的印象。但他却常常找不到东西,常常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。不过那时,我就是喜欢他这突然思维短路的毛病。
他总是自我开脱的沉思一秒,然后对我们说:“WhatIwantyoutodois……”(我希望你们做的是……)然后眼睛眨眨望着天花板,半天还是想不起要我们做什么。
当初,对吉的印象也并没有那么深,偏偏有一次上课,孙洁坐在我旁边,悄悄对我说:“你看吉,都有三十几岁了,可却像个孩子一样可爱。”
那是我第一次专注地看了他一回,从头到脚。就是那么专注的一眼,一种异样的感觉突然在我心底划过,瞬间又消失了,留在脸上的是不露痕迹的微笑。那一刻,我并不很清楚,像是有什么神秘的东西,来了又走了,它进入了我的身体,遗留下了点让人摸不透的印象。
吉的确是个非常可爱的人。
我在阳光明媚的下午坐在窗台上,两只脚一荡一荡地悬着。这时吉从远处走来,他一向是那么大步的走路,肩上背着个大大的黑包,里面装满了废纸、用完了墨水的笔、磁带,和他的套头毛衣。
在吉走到我窗下时,我对他大声道了句:“Goodafternoon,J!”(下午好,吉)然后看他那单纯却隐藏着老练的微笑浮上嘴角,也回应了他一个美丽灿烂的笑。
那天,吉把他的宝贝毛衣忘在课桌上,被我偷偷地收了起来,晚上紧紧地抱着靠在胸前,仿佛真的很温暖。
第二天,我得意地递给他一个纸袋,里面是他的毛衣,认真地期待着他露出一脸可爱的惊奇。而我最开心的又最感动的,就三十几岁的吉还喜欢学孩子诈哭诈笑的模样。像一个大男人对着电视看卡通片一面发出的吃吃的笑,模样很像滑稽可爱的憨豆先生。
吉开始注意我了,他问起我的爸爸妈妈,我为什么要来这里。他的关心出于好奇或是礼貌我不管,我只是喜欢被他注意着。我每天等吉一起下课,有时和他一起喝杯咖啡,有时一起走一段路。
我感谢吉,是他的乐观让我的世界也随着快乐起来,是他把我从浸泡着姜西的苦闷与思念中领出来的。
语言班每周都有一次聚会,能歌善舞的老师和学生们都喜欢登台表演。吉的节目总是捧着吉他自弹自唱。我第一次入迷般听着他弹奏的调子,那么沮丧、低沉、近似绝望。与我眼里那个幽默、愉快的大男人吉全然不同。歌声里充满着我无法体会的沧桑和悲凉,这样的悲凉与现实中快乐的他相比,更是强烈而深刻,相反,我那少女时代苍白的烦恼,在他面前显得多么的无病呻吟啊。
我喜欢坐在角落里,捧着杯大大的破,看气泡上升,静静体会吉的音乐,仿佛在做梦一般。当时的吉他啊,如果没有听到你的仓凉,我会不会痴迷上?问问上天,那旋律,当时如果没有阴差阳错地掉进我的破里,如果没有月光正好照着那扇窗,结果又会怎样?
吉他是吉留给我的美好记忆,有的时候吉不弹伤感的音乐,我就喜欢听他弹北爱著名的民歌:《DannyBoy》。那是首美丽又传统的曲子,温柔地带着淡淡忧伤,却又美得远离城市、远离繁华,仿佛歌里藏着最纯朴的心灵和最优美的田园。每当那首曲子缓缓飘来,我的心弦,总是被它拨动,或轻或重的无可否认的。直到今天,我每次听到那首爱尔兰民歌,还是情不自禁地想起吉,耳边飘飞的似乎还是他让我心醉的吉他乐曲。可惜,这个时代流行的不是说爱,单纯的爱听起来总是让人觉得如外星怪物一样不可思议。这首简单的歌曲所带给我的印象比我以为地要深远得多,它像摇篮曲一样,让我们长大后仍会有一天,愉快地想起来。
每到周末,我都会参加语言学习班组织的活动。可惜吉从来不去,因为都是些他去过几十次的地方。ROBERT和MARY都是年过半百的老人家,每次却兴致勃勃地带队游玩。他们都喜欢和年轻人一起打成一片。ROBERT最爱开玩笑,像是个顽心不改的孩童,MARY则像奶奶一样满脸的慈爱。她一生未嫁,没有儿女,对学生疼爱如母。
吉每到周末就会搭一个半小时公交车回家,他家在一个海滨小镇上,全镇只有一条商业街,一个银行,一个邮局。每到夏天,就会有许多游客到那里去晒太阳,到处都是人。可是冬天就只剩空空的孤镇了,连镇上的居民都搬去别的热闹的地方。在吉去中国教书的时候,我去过吉的家,他的父亲是我见过的最绅士的绅士,他母亲也是十分温柔的妇女,那种家庭和睦得让外人都觉得亲近。吉的家很大,也很美,离海边不远。冬天的海滨,呼呼刮着风,满目沧痍,没有一点生气,除了沙滩上几只狗和放狗的老人,似乎不再见到有生命的东西。
最让我欢喜的是都柏林之行。都柏林是爱尔兰共和国的首都,从B市过去虽跨了国界却不用任何边防检查。那里像是另一个不同的世界,到处生机勃勃,人潮涌涌。许多年青人三五成群,在街头弹吉他、拉小提琴、打鼓、唱歌。我和池子走在都柏林欢快的街上,感受着久别了的都市繁华,心像花一样地怒放了。那种真正异国的风情,融入各种民族的文化城市情调让人感动。后来我又去过一次,主要是去看TRINITYUNIVERSITY和畅饮刚刚从厂里生产出的GUNNESS黑啤。都柏林就像那首欢快的民谣唱的一样:InDublinbigcity,thegirlsaresopretty,bringingcocoandmussels……”
我和吉一起看过一部录像,很老的英国片《Brassoff》。是一个德国学生要求学校放的录像带。讲述的是英国社会下层矿工的生活。当时吉就坐在我旁边,放到快结束的时候,我发觉他落了泪,而我,也红着眼。当我们共同看到失业的人,看到人们苦中作乐的时候,我看见了另一个和自己一样易感的人,我能感到我与他的内心最深处的共鸣。划过面颊无声的泪更让我相信我们是同类。那个晚上,录像结束后,吉坚持一直把我送回到宿舍。而他的住所和我的宿舍却在相反的方向。我一路和吉聊着晚上录像中的情节,我多么希望那条路可以一直向前延伸,永不要停。吉却时不时来一句:“BAY,YOURHOMEISTOOFAR。”(你的家怎么这么远)到家的时候,我邀吉进去,他拒绝了。我站着跟他拖时间,我不想让他看着我进屋,也不愿意看他远去。我不知道吉是在等我迈出第一步,还是只在无限地奉献他对小女生的爱心。我摸不透吉的心,他为何总是这样装作不懂我的心?是不是我们都太小心翼翼?
吉喜欢自己录制一些吉他伴奏的歌,我向他要了一盘。封面写着:SongsofJforBay.(吉的歌送给小白)。那盘磁带我很珍爱,虽然只有20分钟。每天晚上我都靠在客厅的录音机旁,反复播放吉的音乐,放任地让那吉他弦乐缠绕我,浸湿我,直到我睡过去。音乐里他的嗓音,带着令人意外的失落、忧伤、无奈。那种有点颓废的音乐就像我爱听的乐队Suede的调子,一样让人着迷。也许在音乐里,我们容易释放自己内心的情绪,才真正自如地表现出不被旁人所了解的一面本性。(我还记得第一次听Suede的歌,他们的摇滚风格在我那时接触的流行乐中显得与众不同,有着一种怪异又病态的美。当时,姜西拿着那张封面怪怪的CD说:“小白,这张碟我随便买的,没想到还挺好听,你拿去听听。”
Suede是姜西介绍的。)
B市的街道不多,从我的宿舍到学校要经过几条宽宽的老街。主要的街道分枝下的林荫道总是特别空荡寂寥。从学校到吉的家,需要经过几条这样的林荫道。我最喜欢的是从学校出来的第三条长长的小路,路口有棵古老的树,高高的长满了叶子。吉曾和我一起走过这条道。沿途的每棵树都见证过我们的欢笑,也都知道我的秘密,它们是最忠实的朋友,只有它们知道有个小女孩喜欢偷偷跟在一个大男人身后,总是独自偷笑,快乐地仰着头走,远远地跟着他。
我有时也喜欢顺着那条路一直走到吉的住所,每一步都在幻想他的突然出现,我们的偶然遇见。可是从来没有,一次都没有。而我每次到他的门口,就会在他门前放了只蓝色的千纸鹤。
终于有一天,吉说:“BAY,ISTHATYOU?PUTABLUEBIRDATMYDOOR?”(小白,是你吗?把一只蓝色的小鸟放在我门口?)我看着吉的表情,分不出是高兴还是生气,也许更多的是担心,因为他在摇头,神情仿佛我真的不可理喻。
那天吉还对我说过些什么?记忆中只有一串笑声和阳光的光束穿过密密的绿叶,柔和地在地面形成亮亮的斑点。我喜欢对我喜欢的人做无谓的事情。因为我爱,我快乐。
我和吉都那么暧昧地交往着,我喜欢等他下课,和他一起回家,给他唱中文歌,听他的吉他乐,给他讲我为他写的诗。可是,有的事情我们都不能假装,不能过于感情用事。
吉终于在我流泪之前很严肃的跟我说:“BAY,DON’TBEASADGIRL。YOUSHOULDFINDYOUSELFABOYFRIEND。YOUSHOULDENJOYYOUREIGHTEEN。”(别做不快乐的女生,找个男朋友,开开心心过你的十八岁。)
我看着他的眼睛,好大好透明。然而,他那瞳孔中印出的女生,微笑挂在脸上,无奈压在心里,然后在无尽的失落里迷失了自己的身影。
我是个被吉的音乐从忧郁的记忆中唤醒的人,我的忧郁,源自姜西的忧郁。我爱看吉的笑,爱听他讲课,和他相处的分分钟都是快乐的,那种快乐与普通的快乐不同。我的快乐,没有人懂,为何我流着泪来来回回走那条林荫道,为何我的胸膛充满了无法诉说的悲伤,可是我仍然觉得自己是那么快乐又幸福?
我的大学课程开始后,吉被派去了S城的S大教书,给下一批预备来Q大的学生上补习课,大概年底才回来。我安排了李雯去见他。
李雯发了邮件给我,说她也很喜欢吉的幽默,吉就像个大孩子,在他身上仿佛没有经历过人世沧桑,他总是那么快乐。那就是我喜欢的吉啊,没有邪恶与黑暗的吉。
我开始每天和吉互通电子邮件,每天把收信看作最重要的事情。而吉也总是准时会给我回信,哪怕只是只字片语,对我也是莫大的幸福。后来他甚至还寄了封手写的信给我,里面有几张他在S大的照片,气色很好,一身活力。看来S城给他留下了很好的印象。
我的课堂因为有了吉而生动,我因为有了懵懂的爱情而变得快乐,生活在音乐而渐渐告别忧郁。如果天堂有颜色,就让它是音乐的颜色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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