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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 我是他们的女儿

作者:小白z     搜这本小说最快的更新     下载这本小说的多模式版电子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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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四月,总是叫我记起妈妈的生日。每个女人都希望这一天被爱人记住,而爸爸是粗心的人,不懂表达自己的感情,也不喜欢制造特别的浪漫。每次我都事先通知爸爸,让他买束花,买支唇膏,或买对耳环,哪怕是微不足道的东西妈妈也一定会感动的。女人就是这样可悲的,总是需要感到被人关心,被人爱着,被人惦记着。我挑了一本精美的日记本寄给妈妈。希望她可以把日记当作一个倾诉对象,把我不能相伴的日子记下来。妈妈总是怕老,美容、健身她最积极。其实她不老,而且越来越年轻。在我眼里四十五岁的女人有着她四十五岁的魅。那种迷人的成熟丰韵是年轻无法赋予的。这是内心坦诚的想法,不是为了安慰她。

    一般人在童年时受母亲的影响都比较重。妈妈在生活上的两个习惯对我的影响很大:一是晨炼,二是散步。她喜欢早晨跑步爬山,傍晚饭后散步,我总是陪着她,一前一后,一左一右。我们总是在这两段时间里相互体味着亲情和友情。妈妈的做人道理很简单,她只要活得安稳,平静就好,凡事别太执着。数不清有多少个清晨和黄昏,我们并肩走过,我的成长烦恼,妈妈的公司琐事,都成了我们沟通的话题。一天一月一年,时间的感觉就是在这样的平淡中形成记忆。然而这两个曾坚持了十几年的习惯,都被我无规律的大学生活而打乱了。本性难移,我注定了像家里曾养过的猫一样懒惰,或者说是懒散。我没有妈妈那样的恒心。

    妈妈是不爱热闹的人,而我也天性孤独。我总是一个人走路,一个人骑车,一个人漫无目的的瞎晃荡。不熟悉我的人还因为我孤僻的性格和古怪的行为给我取了个外号:“独行侠”。这个外号似乎并不好听,我更愿意将它改为:“独行侠女”。这样听起来顺耳些,侠义的味道更浓些。其实我只是在做自己不刻意想做的事,我只是在不知不觉中做着习惯了的事罢了。尤其是当心情不好的时候,我喜欢挑一身心爱的衣服,化一个前卫大胆的装,打扮得有几分反常,跑到热闹的街上没有目的地游荡。有时去时装店,发神经地挑一大堆衣服,一件一件的试,再一件不买地走掉,连借口也不用找。

    然而,张扬的心都是孤独的。

    可惜,妈妈不再陪我,我不再能陪她。孤独是习惯,但孤独是挑一件衣服时没人告诉你好不好,孤独是吃巧克力雪糕时没人再一旁告诫这个吃了要长小痘痘,孤独是电话拿着就不想放手。

    我其实只是个习惯孤独的人,但不是个喜欢孤独的人。

    我一直喜欢每隔两三天就打电话给妈妈。在自己内心最烦闷的时候,听到妈妈的声音总是让人想哭,也让人可以暂时的解脱,像回到我婴儿时的摇篮。我的依赖成了习惯,爸爸妈妈也就不再担心了。他们也习惯了我的习惯。我不是真的向他们求助,我只是需要倾吐没人可以诉说的烦恼。他们知道的,我敏感,喜欢哭,从型是个“落地响”。我打了电话就好了,就像我不花点钱送给英国电讯局我就浑身不自在。忧郁的原因不是单一的,精神世界一旦复杂,人就开始变得忧郁,人一旦想不透彻就容易陷入烦躁。我是属于努力找寻着自我又总是困在其中的愚蠢的人。不能释怀的感情积压,在我体内形成一种沉重,而这种沉重不是敏锐的人也无法觉察。我曾经怀着希望,我并不知道我希望着什么,但我知道希望使人情绪高涨,希望令人兴奋令人忘却记忆中那些蓝色的恋情,甚至可以让我忘记覃昊在约会时的迟到和疏忽。然而希望总是被打击,被封杀、被压迫,内心的痛苦成了摆脱不掉的挣扎,快乐和不快乐变得没有意义了。中学时代的我,就是最值得同情的考试牺牲者,我竭尽全力地用成绩去改变自己,改变别人对我的看法,用赞美和荣誉去换取内心上可怜地满足。把自己逼进胡同就只有逃。我是个逃避的人,从家逃出来,又想逃回去,人生也是如此,我们走了一遭,经过生老病死,尝过酸甜苦辣,转一圈又回去了。

    我总是在非常忧郁的时候想起爸爸。在我眼里他是个好爸爸,但不一定是个众人眼里的好丈夫。妈妈是爱他的,他就是妈妈满足的幸福。两个人生活,能快乐着对方的快乐,悲伤着彼此的悲伤,还有什么再多的要求?这个道理不是经过兜兜转转的人,不会懂。

    妈妈说:“你爸爸就是什么都不管的人,什么也不在乎,从来不懂去疼人。”

    其实,妈妈是了解爸爸的,他就是这样不懂去表达爱的人,可是不懂表达不代表不爱。他不说,我从没听他说过一句甜言蜜语;他不做,我从来没见他主动去牵妈妈的手。可是他会准时回家,他会去洗碗,他会告诉他的女儿找男朋友就是找个自己喜欢的而不是找个有钱的,他会赞成他的妻子去跳舞、唱歌,做她喜欢的事。他的民主,是我一直以来的感激。从小我就把爸爸看作力量和信心的源泉,在每次迷失的时候,是他的慈爱和温柔融化了我,是他给我勇气。

    “别担心,一切都会好的。”爸爸说这样的话我就会相信,别人说出口听起来就虚假。

    好男人,在我心里的定义就是有爸爸的胸怀和乐观。他看淡了名利,看淡了金钱,他是做得到知足而乐的人。哥哥也唱过:“让你我好好作个伴,别浮在情海团团转。别在对痴狂的爱贪婪,也许一起过得平平凡凡,恬恬淡淡,幸福就不会不安。”这些道理从前都知道,当初都听过,可是为何要到今天才肯承认?

    爸爸来信说,将要离开S城,回到我出生的家乡。这些年来,爸爸在S城一直没有找到真正属于他自己的位置,也正好这时候家乡有一份比较适合的事情可做。作为一个年轻现代的移民城市,S城有他独特的风格。我知道爸爸一直都不喜欢S城的商业味,激烈、冷漠、有点残酷。妈妈却喜欢S城,那里让她觉得青春,有朝气,每一天都是新的。我也喜欢S城,那是我的少女时代,粉红色的美丽的地方。她对于大多数人来讲都是年轻的,丰富的,充满挑战的,她提供了一个让有能力有才华的人施展的舞台,也让他们体味人世间最尖锐的酸甜苦辣。

    我喜欢给爸爸写信,在我最无助的时候,当泪水会默然落下的时候,还有那些独自与寂寞抗争的夜里。那个人,永远不会嫌我罗唆,他一直都是那么微笑的样子,把我抱在肩头,给我讲美人鱼的故事。我和爸爸一样都不喜欢说话,我们都是必须把内心的斗争用文字来表达的人。我喜欢把本子放在腿上写,东歪西倒地涂满白纸,最终的交代是爸爸妈妈的眼睛受尽折磨。我写了废话后,不往英国邮电局送点钱不觉得心安理得,睡觉都惦记。爸爸很少给我回信,可是我知道他心里最想念的就是他的唯一的女儿。

    爸爸说:“我老了之后,也没有什么想法,只要在老家的郊外有一套房子,每天钓钓鱼,下下棋,就是天上人间了。”

    妈妈说:“小白,你也早点回国吧,外面怎么说也没有家里好!”

    是的,我们都是恋根的人,有一天我也回家,有一天我也会回到我们的根。

    因为一个简单的原因:我是他们的女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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