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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li(2.0版)第三节
我知道必须得讲点实在的东西了,再这么下去恐怕本来就不多的读者们都要跑光了,毕竟没多少人爱看这种琐碎的唠叨。其实我也很想正儿八经地讲点什么,从开头讲起一直到结束,酣畅淋漓的。但当我想要开始的时候才发现讲个故事原来是这么困难,特别是当你的故事已经被旁人讲过一遍——更糟糕的是那一遍还讲得惨不忍睹——的时候,那种沮丧,那种有很多话但是却不知道该怎么说的无力感就越来越强烈了。就好比在拍一部所有观众都知道整个剧情的电视剧,那种痛苦可想而知。于是我只好东拉西扯,用了几千字来说一些把我自己都绕得晕乎乎的不明所以的话,只是希望能够使读者觉得不要太乏味,能够坚持着看下去。但故事总要进行下去,既然发生过的我也总要再讲一遍,这是没有办法的事,我只能尽可能换个花样把这些读者们了然于胸的情节再交代一遍,大家凑合着看吧。
我决定从步行街以及那个卖花的小女孩开始讲起,讲讲那天我的想法。那是我和LILI最初的交往,那也是一个信号,预示了整个故事的走向,预示了整个故事以及我和她的结局。本来我想重新虚构一个情节使我显得更加温情脉脉一些,也让整个故事显得更合理,更多些悬念,但想来想去都没有什么选择可以来得更实在、更明白些。因为故事本身就是那样,而我也就是那样想的,我不能撒谎。
(作者语:只有真实,才有力量)
步行街上的行人渐渐的稀少了,路两边的店铺纷纷开始了打烊,平时熙熙攘攘的街道现在显得冷冷清清的。街上放着很多泡泡机,就是每隔几秒钟就自动往外吹泡泡的那种小玩意,配合着地下音响中穿出的流星雨的旋律,感觉不错,加上整洁的大理石路面和眼中随处可见的各种不知名的花花草草,这大概就叫浪漫吧,LILI应该是很喜欢的。
我很喜欢步行街,因为它是这座让人郁闷的小城中唯一还算有些大都市风范的地方。我喜欢大都市,喜欢那种繁华的拥挤的甚至是有些压抑的感觉。可能是因为生于小城长于小城的缘故吧,看多了家乡那狭小的世界,使我从小就对那些钢筋水泥的丛林有着一种强烈的渴望。我向往着自己有一天将融入这片森林之中,去体会、去习惯那种急促的、永远需要不停奔波的生活。这是我的渴望,那LILI呢,她又喜欢什么?
我们沿着街旁的镜湖散步。微风吹拂着水面,荡漾起阵阵的涟漪来。几束彩色的灯光在湖面上来回地游弋,偶尔停留在我们的身上和湖中心的小亭,反射出幽幽的光,使人生出一种置身于琼楼玉宇的感觉。我们愉快地聊着:她的家乡,我的家乡;她的亲人,我的亲人;她的朋友,我的朋友;聊她童年的的乖巧与天真,聊我少年的顽皮与倔强。渐渐的,我们愈加地投入了,甚至使我忘记了刚才一直在考虑着的问题:我爱LILI吗?我真的要追求她吗?
我曾经问过自己,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孩。想了很久,一直没有答案,我也不知道,LILI是不是适合我的那种。一个急促跳脱如火,一个宁静安详如水,好像是不相容的。我很难爱上她,但她的温柔,她的美,她的善良,她的可爱,我无法忽视,更不想错过。我想追求她,忘掉那些不合适去追求她。也许是因为一个人在外,孤单寂寞。我需要找一个人来爱,也需要找一个人来爱我,LILI就是这个人。我需要她,但却无法爱她。两种思想交错着,想不断前行的左脚与右脚,让我无法分辨出它们哪个更重要些。
好像有些不对了。我是要讲当时的故事的,但不知怎么了突然又带上了许多我现在的想法。现在我也有点弄不清楚到底哪些才是那天我和LILI在散步时想到的,哪些又是我现在才知道的。从和LILI分手之后,每当我回忆起过去的事情时,总是会或多或少地掺杂着一些自己的看法在里面,以至于对于事实的记忆变得越来越模糊了。就好像庄周梦蝶的感觉,或者是像是《动物凶猛》中暗恋着米兰的那个孩子,总是能编织出一些让他自己很愉快的情节来,结果搞得自己有些分不清东南西北了,但每当他从幻想中清醒过来,无一例外总是更加地失落了。我不凶猛,也不需要暗恋谁。我只是在下意识里制造一些暗示,暗示这个故事其实并不是个悲剧,暗示自己其实并不那么在乎。
我的思想在斗争,一直没个结果。但不管当时或者现在的我有些什么样乱七八糟的想法,故事总是要继续的。我和LILI继续在美丽的镜湖边散步,继续愉快地聊天,气氛也越来越融洽了,直到那个卖花的小女孩出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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